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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同窗手机讨女友欢心被捕

2017年12月15日  宜兴看守所会见律师
   刘琦系河南某高校学生,不久前,刘琦与女孩段某相识并恋爱。为打动女友芳心,刘琦加大在女友身上的投入力度,可每月的生活费根本不够用。9月26日,刘琦发现学生宿舍434房门没锁,就趁机进入该宿舍,将同学赵某的手机、mp3等盗走,后刘琦把手机送给女友段某。
  11月18日,段某来郑看望刘琦,当刘琦用送给段某的手机给同学发短信时,一同学惊讶地发现,刘琦所用手机正是赵某丢的!遂报案。随即,刘琦被抓获。经估价,被盗手机价值839元。
  中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刘琦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昨日,检察机关对刘琦批准逮捕。
  法官认为,远离父母和家人,大学生活相对独立,吃穿用行完全不用父母考虑,自己掌管财政大权,其中攀比、虚荣心理是部分大学生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之一。

文章来源:宜兴看守所会见律师
律师:周飞[宜兴]
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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