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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犯通信、会见的法律规定
2016年12月13日
宜兴看守所会见律师
罪犯通信、会见的法律规定
一、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,来往信件应当经过检查。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,应当予以扣留。罪犯写给监狱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,不受检查;
二、经监狱长批准,罪犯可以与亲属或监护人通电话,监狱发现通话内容有碍罪犯改造的,应当及时制止;
三、罪犯在服刑期间,按照规定,可以会见亲属、监护人,会见时收受的物品,应当接受检查;
四、罪犯会见时,按照不同的处遇级别,给予不同的会见方式。
文章来源:
宜兴看守所会见律师
律师:
周飞
[宜兴]
江苏衡立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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